国家质检总局第六督导组在新疆督查落实主体责
发布日期:2020-11-18 00:00:00 浏览次数:0次
5月26日至28日,国家质检总局第六督查组新疆质检系统和进出口企业督查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措施情况,广泛听取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督查组先后前往乌鲁木齐西域轻工基地二类口岸和石河子质检两局进行督查,主持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对检验检疫部门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促进外贸稳增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督查组肯定了新疆检验检疫系统在促发展稳增长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在促外贸稳增长上要立足实际,把检验检疫工作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发挥好简政放权、深化改革、稳增长促发展排头兵的作用,切实解决好、服务好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二是主动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在地方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加快“单一窗口”建设,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新通关模式;三是加快与中亚、中东、南亚、俄罗斯等周边国家开展检验检疫领域的合作,更好地解决对外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和质量安全问题,推动互补性农产品的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