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动物皮张检疫监管
发布日期:2020-11-18 00:00:00 浏览次数:0次
自2008年国家取消以加工贸易形式进口动物皮张后,进境动物皮张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以一般贸易进口动物皮张;二是在一线口岸以一般贸易清关,然后流 向到检验检疫部门核准的定点加工厂;三是进境货期相对集中,批次或数值较大。以上这些特点给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带来新的要求和挑战,需要我们理清思路,更新 工作方法,规范管理,加强进境生皮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防止境外动物疫病传入,保证进境皮毛质量安全。
基于以上特点,一些不法份子容易钻空子,出现虚报产地、提供非法单证、倒买倒卖和调离定点加工厂等情况,我们需在检验检疫和监督监管方面做出调整,结合实际,加强以下几方面的检验检疫工作:
核查进出口货证是否相符。在动物皮张入境报检时,严格审核其货物合同、产地证书、发票及输出国或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正本,审核和核销国家 质检总局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发现无效、虚假、伪造证书的,按有关规定作出退货或销毁等严肃处理,以示警告。
加强口岸查验。加强一线口岸现场查验,认真核对单证信息与货物的名称、重(数)量、输出国家或地区、包装、唛头标记、封识号、集装箱号等是否一致,确认货证相符。
确实落实目的地检验检疫。进境动物皮张到达指定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后,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监督企业做好验收和防疫消毒工作,详细记录皮张检疫许可证编 号、入厂/库时间、加工日期、产品流向、出厂/库日期和检验检疫结果等相关信息。加强对企业《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定点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检验检疫监管手册》 核查。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采样和检测,做好实验室检测,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采样和检测,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使用、加工。
建立完善企业档案,核实企业生产能力。加强对动物皮张定点加工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建立企业档案。建立完整的企业档案,可以核实企业生产能力,并可通过与企业进出口数重量比较,对企业整体生产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进境动物皮张是我国传统贸易产品,也是我国皮革产业的重要生产原料,进口量大、来源地广。当前,境外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复杂,动 物疫病随皮毛传入我国的风险加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应巩固,加强进境皮张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防止境外动物疫病传入,保证进境皮张质量安全,防范国 外动物疫病通过动物皮张传入我国。
首都机场截获6000余张动物皮张
自今年4月21日至6月3日,在首都国际机场,北京检验检疫局先后11次由俄罗斯入境的中国籍旅客携带物中截获水獭、紫貂、麝鼠等动物皮张6000余张,共计734.5公斤,价值10万余元。这是近年来首都机场口岸连续截获数量最多、价值最大的动物皮张案件。
据首都机场检验检疫局法综处处长曹永斌介绍,由于截获的动物皮张均为原皮,且均为生皮张,其中许多仍携带动物体液与血液,啮齿动物极易传播鼠疫等高风险的人畜共患传染病,具有较高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首都机场检验检疫局以涉嫌携带禁止进境物入境、逃避检验检疫为由正式立案调查。经查,检验检疫部门初步判定这是一起有组织的违法案件,组织者主要是在俄的 中国商人,通过旅客携带的途径将动物生皮张贩运回国,在不同地区的加工厂将皮张加工为皮毛制品和服装后进行销售,进而获利。
目前,首都机场口岸已经采取多项应对措施,严防禁止入境的动物皮张通过旅客携带方式入境,维护口岸安全,同时加大了对入境携带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旅 检现场增设宣传栏,用中、俄文宣传有关各项规定,制作了简便、醒目的各种宣传工具,提高入境旅客的识别和防范意识。
温州口岸首次从邮寄物中截获动物生皮
日前,温州局工作人员在对入境邮寄物检疫查验时,从来自荷兰的3个邮包中截获盐湿生牛皮共计44.9公斤。这是温州局首次从邮寄物中截获来自疫区的动物生皮。
荷兰是疯牛病疫区,动物皮张属于禁止邮寄入境物品。温州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 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等规定,对上述3个邮包做退运处理,并对邮包表面和存放场地进行了防疫消毒处理。
盐湿牛皮是从屠宰后动物胴体上剥下,是未经鞣制成革的皮。因未经过加工处理,传播动物疫病的风险较高,甚至还能传播炭疽等人畜共患病。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和农牧业生产安全,各国对生皮进境均制定了严格的检疫制度。我国规定进口生皮须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生皮进境后还须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和实验室检测,并 在经考核合格的定点加工企业进行生产加工。
温州地区制革业发达,一些生皮加工企业每年都要从国外进口大量牛皮进行加工。此次截获的3个邮包正是国外牛皮样品。据收件人称,由于不了解我国邮寄物检疫 和进口皮张的相关规定,为图方便,便直接将样品邮寄入境。为此,温州局提醒相关企业和个人应了解邮寄物相关法规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新闻来源:中国国门时报